「明明都已經做了產檢超音波,為什麼孩子還是會有問題?」
當產婦及家屬發現辛苦懷胎10月的孩子竟然有某些缺陷或是罹患罕病等問題時,
常難以接受,甚至想要和醫師對簿公堂,要醫師給個交代。
不過,婦產科醫師表示,超音波不是萬能,胎兒的姿勢、影像穿透力等因素,
都可能會影響超音波的判讀結果。
健保局只給付一次超音波
不孕症權威─高雄佳欣婦幼醫院院長方嘉宏指出,懷胎10月的產檢過程中,
健保局只給付一次產檢超音波,通常是在妊娠第21週時,
可以看清楚胎兒的五官、手腳指頭、腦部、心臟或是腸胃等腹部器官生長發育狀況,
這是最關鍵的黃金時刻,所以健保局選擇此時給付。
方嘉宏說,如果孕婦的羊水過少、過胖,或是胎兒背對鏡頭等情形時,
常無法看清楚胎兒的五官、手腳指頭或是內臟情況,但有時候有醫師擔心流失病患,
不願意承認看不到,模糊帶過的後果往往讓人難以承受。
他並指出,有些醫療院所會在懷孕第25或26週時,請孕婦再自費做高層次超音波檢查,
就是擔心有「漏網之魚」。
可自費再做高層次超音波
署立台中醫院婦產科醫師林憲文表示,胎兒姿勢及影像穿透力等問題,
會讓產前超音波檢查出現死角,即使是照4D立體超音波,如果檢查時,胎兒不是臉朝上,
還是看不到胎兒的臉部是否有異常。
林憲文指出,就像產檢時所做的羊水穿刺檢查也只能查出染色體問題,
如果是基因缺陷引起的罕見疾病,也沒有辦法藉由羊水穿刺檢查出來,
所以孕婦產檢時,如果不是在懷孕24週時(或之前)發現異常,依據優生保健法的規定,
超過24週也不能「引產」,只能靜待分娩再說。
林憲文表示,每個人都不希望有萬一,但萬一真的發生胎兒異常,
就像「出門下雨了,要拿雨傘、穿雨衣來解決,如果一直抱怨為什麼下雨?」並無法改變現況。
台北馬偕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徐金源表示,
產檢超音波主要是透過測量胎兒的頭圍、腹圍寬度及大腿骨長度,
來評估胎兒的成長發育狀況是否有異常,但是有時超音波檢查會透露出不明確訊息,
像有時看起來小小的異常,如小耳症、唇顎裂等,並不會危及到孩子的性命及日後成長,
而是可以處理的狀況,但有時孕婦及家屬得知後,會無法接受,想要終止胎兒的生命;
不過,有些罕見疾病、或是唐氏症等,是沒辦法透過超音波檢查得知,而是要透過其他檢查做判斷。
因生命孕育的過程很奇妙,有時醫師看來沒有問題,或是過去沒有遇到這樣的狀況,
認為胎兒沒有問題,但生出來的結果不如預期,就會產生落差。
美國未將胎兒四肢列常規篩檢
徐金源說,其實美國超音波醫學會並沒有把胎兒的耳朵、手、腳等狀況列為常規篩檢,
因為他們認為對孕婦及胎兒並沒有生命危險。
不過,因台、美國情不同,所以也就常有不一樣的解讀及處理方式,醫病溝通就更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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